严打医疗欺诈!“医托”行骗,主犯领刑十年半刑期
2025-12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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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2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“医托”诈骗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以胡某为首的诈骗团伙作出判决,主犯胡某因雇用“医托”诱骗癌症患者购买高价无效中药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其余五名同伙分别获刑一年至十年不等。此案的宣判,彰显了司法机关对医疗领域欺诈行为“零容忍”的坚定立场。

 

精心布局:医托伪装病友,诊所变身“屠宰场”

2022年至2023年间,胡某等人在北京市某区开设“善某诊所”“强某堂诊所”,并雇用郭某良、汤某秀等6名“医托”,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院内及周边实施诈骗。医托们通过“现身说法”的套路,谎称自己身患癌症,经诊所治疗后病情好转,以此诱骗50余名外地求医患者前往诊所。为增强可信度,他们甚至从医院垃圾桶捡拾废弃CT片作为道具,向患者展示“治疗效果”。

 

患者被带至诊所后,胡某等人假冒医生或助理,以“复诊”“跟踪治疗”为名,通过微信持续诱导患者购买价值数万元的“抗癌中药”。经查,这些中药实为普通药材,无任何治癌功效。至案发时,该团伙累计骗取医药费52万余元,受害者多为年纪较大、从外地赴京求医的重症患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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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亮剑:主犯获刑十年半,从严打击医疗诈骗

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胡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患者钱财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其中,胡某、胡某平、胡某坤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曹某娇数额巨大,郭某良、汤某秀数额较大。法院综合考虑胡某有同类诈骗前科、犯罪手段恶劣、社会危害严重等因素,依法对其从重处罚,判处主犯胡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

“医疗诈骗不仅侵害患者财产安全,更可能延误治疗时机,危及生命健康。”主审法官指出,本案中,被告人专门针对重症患者下手,利用其“病急乱投医”的心理弱点实施诈骗,主观恶性极深,必须依法严惩。

 

行业乱象:医托诈骗频发,患者防不胜防

近年来,医托诈骗呈高发态势。据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披露,2024年该院办理的一起医托团伙案中,犯罪分子在上海各大医院流窜作案,涉及被害人1800余人,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。医托们通常以“低价高疗效”“专家亲诊”为诱饵,将患者诱骗至无资质的小诊所或保健品店,通过夸大病情、虚假宣传等手段,迫使患者接受高价“治疗”或购买无效药品。

 

“医托的行骗手段不断升级,隐蔽性极强。”反诈专家分析,医托常通过“老乡搭讪”“同病相怜”等方式拉近与患者的距离,甚至利用社交媒体发布虚假信息,诱导患者线上咨询后线下赴约。部分医托还与诊所、药店形成利益链条,按患者消费金额分成,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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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范指南:识破医托套路,守护就医安全

为避免落入医托陷阱,警方和医疗机构提醒患者注意以下要点:

 

警惕“热心人”:在医院挂号处、门诊大厅、电梯口等区域,对主动搭讪、声称“有熟人”“专家更便宜”的陌生人保持警惕,切勿轻信其推荐。

 

核实机构资质: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医院、诊所的执业资格,拒绝前往无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的场所就诊。

 

保留证据维权:如遇医托蒙骗,立即拨打110报警,并保存病历、收费单据、聊天记录等证据,向卫生健康部门举报。

 

选择正规渠道:通过医院官方APP、公众号预约挂号,避免通过不明链接或二维码操作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。

 

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司法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医疗诈骗的打击力度,依法严惩“医托”“药托”等犯罪行为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。同时,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反诈宣传,提高患者防范意识,筑牢医疗安全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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