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贵阳12月18日电(记者 蒋成)12月18日,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,经贵州省委批准,省纪委监委对贵州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、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原党委书记(兼)何志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立案审查调查,最终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相关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,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这一处理结果彰显了贵州坚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,也为教育系统公职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。

通报显示,何志旭身为高校主要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其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多个方面,性质恶劣、影响严重。在政治纪律方面,何志旭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,试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;在作风建设方面,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不仅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,还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,甚至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,严重违反廉洁自律准则。
在组织纪律方面,何志旭违背组织原则,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同时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,并从中收受财物,破坏了高校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环境。廉洁底线的全面失守更让其陷入腐败泥潭,他不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、违规兼职取酬,还在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和集体利益,将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。值得注意的是,何志旭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接、职务提拔调整等关键领域为他人谋利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。
尤为突出的是,何志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,却依然不收敛、不收手,充分暴露其纪律意识淡薄、特权思想严重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,除“双开”处分外,何志旭的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被终止,其涉嫌犯罪所涉财物也将一并移送检察机关。
公开资料显示,何志旭出生于1967年10月,四川成都人,拥有研究生学历和医学博士学位,曾任贵州医科大学校长、遵义医学院(现遵义医科大学)党委书记等职,还曾入选202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,最终未当选。今年6月,贵州省纪委监委曾发布消息,何志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,而在被查前10天,他还公开参加了贵医附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年度考核会,其双面人生令人警醒。
教育系统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使命,高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和校园政治生态。此次何志旭被严肃查处,再次印证了党中央“反腐败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”的鲜明态度,也体现了贵州对教育领域腐败问题的严厉打击态势。业内人士指出,下一步,教育系统应以此案为警示,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纪律教育,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,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风险,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。
目前,检察机关已对何志旭涉嫌犯罪问题依法开展审查起诉工作,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